2014.07.17 03:02 am【聯合報╱記者杜巧霞╱中經院WTO及RTA中心研究員(台北市)╱台北報導】
中韓即將於年底完成FTA協商,包含貨品與服務貿易、投資及經濟合作等項目,是一個完整的FTA。我國貨品在陸的競爭情勢、台商的投資布局、服務業的經營條件,均可能因為韓商取得了優惠待遇而面臨挑戰。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中韓FTA將使日本產品如:液晶螢幕、汽車、家電等在中國大陸
亦因為與南韓重疊,可能促使日本加速中日韓FTA之推動。如果中日韓FTA加速,又可能使RCEP早日完成,將對我國對外貿易及參與東亞經濟整合帶來更大
壓力。但是國內對兩岸關係之質疑及「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仍在國會空轉,短期內欲完成兩岸服貿及貨貿協議,仍有相當難度。
中韓FTA是南韓自從陸續與歐盟、美國、東協等主要出口市場完成FTA之後,最後且最重要的一塊拼圖。藉由FTA進一步取得出口的優惠待遇,以加速韓國出口貿易與經濟成長,正是其發展政策中的核心。
反觀我國,過去固然由於國際因素無法與主要國家簽署FTA,但是過度重視本土化的
社會氛圍,也忽略了國際區域經濟整合與自由化潮流,因此儘管中韓FTA乃至RCEP對我國經貿發展可能形成的負面影響已經迫在眉捷,但國人似乎最關心的仍
是FTA對個人有何好處,立法院仍然是以不變應萬變。
或許有人會說,自由化的結果都是有能力的人得利,弱者將更加不利,所得分配也將惡化。但是這無法作為反對參與區域經濟整合或自由化的理由,因為自由化政策與所得分配或社會福利政策並非單選題,而是需要相互搭配的政策。
當前我國必須加入區域經濟整合,主要的考量不但在避免周邊國家形成的自由貿易區對
我排擠,更重要的目的在維持我國已經融入的全球價值鏈與供應鏈體系。因為台灣是資源有限、必須利用國際市場的小型經濟體,如果台灣不重視及積極參與,未來
我國在此供應鏈體系中既有的地位很可能被他國取代。至於在自由化政策下因而得利的族群,本來就有繳稅的義務,使其將部分得利交給國家,從事社會福利或救濟
措施,如果原來的稅制不足以彌平兩種階層所得的差距,亦可以再針對稅制改善。
全球化趨勢我國無法避免,產業界也展開全球布局,因此在國際分工上,台灣是很多重要產品關鍵零組件的主要供應者。台灣出口所參與的國際分工程度達七十一%,高於G20所
有國家(南韓為六十五%),如果在區域經濟整合方面無法與周邊國家同樣參與,則對台灣經濟發展的負面影響亦將最大。南韓在十幾年前開始採取積極的貿易政
策,在互惠的開放市場承諾下,再採取積極的產業政策,十幾年下來已在國際市場上取得相當成果,其國力與國家形象亦日益提升。
我國經濟向外導向的程度高於南韓,在檢視我區域參與策略及兩岸關係時,固然關心那些產業可能會受影響,但更值得重視的是這種長期累積的結果。如果我國不想在國際舞台上愈來愈失去表演空間,是否要有更積極、長遠的發展策略,而首先面對的是如何改善兩岸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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