婿嫂通姦示意圖 |
兄妹氣炸提告「討客兄怎不去外面找」
2014.05.02【蘋果日報╱記者許淑惠╱台中報導】
台中一對郭姓兄妹各自嫁娶後,前年十二月郭妹在老公的手機內,驚見大嫂幫她老公口交的自拍照,她心碎之餘將家醜告知被戴綠帽的哥哥,兄妹倆聯手控告配偶通姦,但因口交不算性器結合,大嫂跟妹婿均獲判無罪,兄妹倆改提民事求償,台中地院昨判大嫂與妹婿須連帶賠償兄妹倆各四十萬元。
郭姓兄妹的家人昨氣憤說:「真的很丟臉、很沒面子,這兩人實在很夭壽,怎會搞在一起?我們完全不知道,客兄和小三都是家裡的人,叫我們怎做人?要討客兄怎不去外面找!」其中郭姓妹妹已於今年初離婚,哥哥目前也正打離婚官司,家人們都很擔憂,不知以後怎對孩子們說爸爸媽媽發生什麼事。
六年前,郭男(三十六歲)與王芷蘋(二十八歲)結婚,育有二個小孩,四年前,妹妹與國中同學蔡松年(三十二歲)結婚,也育有二個小孩。
平日見面少有交談
郭男和妻子與父母同住,妹妹和丈夫也住娘家附近,每天上班時,妹妹與丈夫會把二個小孩帶到娘家,下班再接回。
郭家人平日互動雖頻繁,但家人均未察覺王女和蔡男有任何交集,因為兩人到郭家接送小孩時,即便碰到面也少有交談,常僅是擦肩而過。
半夜講電話被懷疑
後來郭姓妹妹發現丈夫常半夜講電話、接收手機簡訊的行徑也很怪異,心生懷疑,前年十二月初,郭女趁機察看丈夫手機,竟意外發現嫂嫂替她丈夫口交的自拍畫面,她氣急敗壞地向哥哥及其他家人哭訴,兄妹倆憤而分別控告妹婿和嫂嫂通姦。
檢方調查發現,從前年五月至十一月間,王女在汽車旅館替蔡男口交二次,二人也坦承姦情,但因通姦罪成立要件須性器結合,自拍照只能證明二人有口交事實,無法證明確有嘿咻,檢方因此對兩人做出不起訴處分。
兄妹倆氣得另提民事訴訟,指嫂嫂、妹婿不倫關係,讓兄妹倆羞對家人、無地自容且身心遭受巨大痛苦,各請求精神慰撫金一百萬元;蔡男、王女則認為,賠償五萬元已足夠。
侵害配偶權賠80萬
台中地院認為,兩人口交行為已違背夫妻忠貞義務,且超出一般夫妻所能容忍的範圍,各侵害郭姓兄妹的配偶權,衡量四人經濟狀況和身分地位,判蔡男、王女要連帶賠償郭家兄妹各四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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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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