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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
「單單一座台中火力發電廠,就占了中部PM2.5總量34%」?身為立法委員卻拿假數據騙人。之前有立委提案修法,官員在國會說謊有刑責,立委是否應該跟進?
p.5
『總懸浮微粒(TSP)年總排放量為35,589公噸,主要來源為車輛行駛、建築/施工及電力業,懸浮微粒(PM10)年總排放量為16,611公噸,主要來源為建築/施工,約占22.7%,其次為車輛行駛揚塵約占17.3%、電力業則占約11.3%,細懸浮微粒(PM2.5)年總排放量為8,265公噸,其中電力業排放量1,347公噸最多,占約16.3%。』
根據中市環保局提供的資料,中火的確是當地「最大的」固定污染源,卻只占當地PM2.5排放量的16.3%;而且台電歷年來十分配合逐漸加嚴的排放標準,在環保上表現得非常良好。那其它的83.7%呢?來自於車輛排放、道路揚塵、鋼鐵業、建築業、餐飲業、農業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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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有人好奇,洪慈庸的「中火占34%」是怎麼製造出來的?
答案:
根據「表5.2-1、臺中市99年污染排放量行業分類」的表格,或「圖5.2-1、99年排放量主要污染源及分布比例」的圓餅圖,電力業粒狀汙染物排放數據:
總懸浮微粒(TSP)比例 7%
+ 懸浮微粒(PM10)比例 11%
+ 細懸浮微粒(PM2.5)比例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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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狀汙染物比例」 34%
呃,小學數學老師有沒有教過妳,分母不同不能直接相加?
根據洪慈庸的天才算法:
汽油車的粒狀汙染物比例高達4%+5%+8%=17%!
柴油車的粒狀汙染物比例高達4%+8%+13%=25%!
車輛行駛揚塵的粒狀汙染物比例高達42%+17%+8%=67%!
建築/施工的粒狀汙染物比例高達19%+23%+9%=51%!
汽油車和柴油車和車輛行駛揚塵的粒狀汙染物比例高達17%+25%+67%=109%!
點源(固定源)和面源(逸散源及營建工地)和線源(移動源)的粒狀汙染物比例高達100%+100%+100%=300%!
我都不知道妳是在拉低我國立法委員的平均水準,還是在拉低台灣社會的平均智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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