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3 00:24
am【中時電子報╱記者黃麗蓉╱整理報導】《原文網址》
前瞻條例沒有落日條款,是立法技術上的重大失誤,就像汔車車後座應戴安全帽一樣烏龍立法。搞出紕漏的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正經八百道貎岸然地硬掰,民進黨前立委林濁水直指愈描愈黑,令人啼笑皆非。
林濁水指出,柯總召搬出《中央法規標準法》,很「偉大」地說依規定,法規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的必要,就會廢止,還「天大地大」地說他遇到了民粹,未免愈道貌岸然愈可笑。尤其糊裡糊塗亂搬《中央法規標準法》實在很不洽當。
林濁水點出,依法廢止是什麼意思,柯總召恐怕沒弄得很清楚。那就是要在立法院提案廢除,不會自動廢除,那麼在前瞻條例中只加上了落日條款不是更簡潔的手續,這也是落日條款常被用的理由。這是慣例,柯總召難道貴人忘事?
由於前瞻條例是框架規定,不指明具體內容,因此其實沒有「執行完畢與否的事」,不料柯總召畫蛇添足地為前贍加上「法規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的必要」的「條件」,於是本應無條件在8年後必須停止的,而柯總召可能也無意8年後再延長下去,但在邏輯上竟會反而可以因為得到「條件」的支持,而可以延用下去了,那將來有權的人想法如果和柯總召不一樣,真的想要延續下去就因柯總召的解釋而更加「於法有據」了,那就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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