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4 09:38 pm【on.cc東網專訊】
台東縣議會第12至14屆共42名議員涉集體收取小型工程款回扣和詐領社團補助款案纏訟15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除一審獲判無罪、已入監服刑或已病故的議員,上訴29人中僅當時的議長吳俊立、縣議員林富雄及廠商陳志隆獲判無罪,餘26人維持更3審原判定讞,必須入監。26名現任、卸任縣議員被依貪汙罪判刑3年6月到11年6月定讞。台東縣前縣長吳俊立在全案二審時被判刑7年6個月。除了縣議會,林義力也與多位台東市民代表「合作」,台東地檢署除起訴吳俊立等時任或卸任議員四十二人,也以貪汙罪起訴學校校長、總務主任、市代、獅子會等社團負責人多達百餘人。
2000年間,檢調偵辦時任縣議會秘書林義力充當白手套,為第12、13、14屆共42名議員運作,讓議員從每年350萬元小型工程款與社團補助款中收取2至3成回扣;林義力則以提高單價方式從中獲利,如補助學校採購原子筆一支市價10元,林義力報價就高達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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