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5 08:30【EZway生活報報╱記者李宗達╱新北報導】
日前新北市一名51歲鄭姓男子不顧警車就在對向,逆向騎單車到檳榔店前,還大喇喇把腳踏車停放在公車停靠區,因而被注意員警,沒想到員警上前關心這個舉動,也因而識破且查獲這一名傷害通緝犯。
本(4)月10日晚間21時許,新北保安大隊第一中隊霹靂小組員警執行三重區巡邏勤務時,在忠孝路三段26號前盤查1部違停機車時,突然看到對向有一名身穿雨衣的單車騎士,竟罔顧自身安全在大馬路上逆向騎車,員警遂立即驅車上前關心,鄭男一看到員警,掩飾不住驚慌神色,員警見狀一面提醒鄭男要在腳踏車上加裝警示燈,夜晚騎乘時會更安全,同時以警用電腦查證鄭男的身分,這一查之下,鄭男竟是前一日(4/9)才由新北地檢發布的傷害通緝犯,全案訊後移送新北地檢歸案。
無業的鄭男被逮捕當時雖天冷,但並未下雨,卻因為沒有禦寒衣物故身著雨衣外出;據了解,鄭男平日倚賴老母給他一天200元的零用錢過活,此次因傷害通緝案被逮捕歸案,也湊不到拘役三十日的罰金,遂只能乖乖待在看守所執行完畢。
新北保安大隊呼籲:民眾如因司法案件收到地檢或法院傳票,務必依指定日期到案或出庭,以免遭到通緝,成為警察查緝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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