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7
17:17 pm【經濟日報╱記者陳怡慈╱即時報導】《原文網址》
林維俊表示,對於今日高等法院判決台新金勝訴,不只確認財政部與台新金存有繼續性的契約關係,也確認財政部應支持台新金取得彰銀五席普通董事席次,我們感到十分欣慰,感謝法院終於還給台新金一個公道。
行政院長林全今年1月3日表示:針對彰銀經營權爭議,他「不能替法官決定」。由於高等法院已經判定台新金勝訴,台新金因此懇請院長惠予撥亂反正、匡正前朝錯誤:
1. 請促使財政部(及相關公股行庫、國發基金)依照高等法院判決結果,於6月16日彰銀股東會的董事選舉案中,支持台新金當選5席普董,也不得以徵求委託書或其他任何方式妨礙台新金取得彰銀經營權。
2.財政部自103年以來一再主張「雙方沒有契約關係」,但台北地院及高等法院,均認定財政部與台新金間具有契約關係存在,足以證明財政部對台新金確實負有契約義務。因此,請院長促使財政部不要對高院判決提起上訴,以期早日息訟止爭。
林維俊說,台新金期待與財政部共同攜手,為彰銀、20餘萬名股東及員工,創造多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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