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轄市分局長60歲大限 警政署調整5高階人事



2017.01.09 15:37 pm【中時電子報╱記者胡欣男╱綜合報導】《原文網址》

依規定,直轄市警察局分局長屬高危勞職務,在任者不得逾60歲;今年116日一批屆齡退休警官,為此警政署今天檢討發布首波高階人事,共4人,為分局長升警政監與警政監平調的三線二星警官。其中,桃園市警平鎮分局長胡美華轉任該市消防局主任,離開警界。


經內政部核定調整人員如下:桃園市警政監蔡榮林調任台中市警政監、桃園市警楊梅分局長張弘文升任該局警政監、台中市警一分局長林中村升任台南市警政監、台南市警歸仁分局長邱念興升任新北市警政監。桃園市警平鎮分局長經桃園市府商調擔任該府消防局主任職務。

這波人事將於111日辦理離到職。由於警政署副署長林德華、警政委員吳思陸等人,16日屆齡退休,預料還有後續因應的高階警官人事檢討作業,將分批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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