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7
16:24 pm【EZway生活報報╱記者陳文賓╱屏東報導】
屏東潮州警分局中山路派出所警方於前日下午16時40分左右由所長謝漢忠持搜索票帶隊至潮州鎮光春路段一間民宅內執行搜索,進入屋內即兵分2路,在一樓後方廚房改建小房間內,發現目標嫌疑對象伍O民獨自在內,當場在房內查獲塑膠吸管(藥鏟)一支、甲基安非他命殘渣袋1只、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吸食器(俗稱:水車)1組、玻璃球1顆,但現場卻未發現有毒品的蹤跡,細心且經驗豐富的謝所長直覺現場不可能沒有毒品,心想一定是藏到哪個隱密之處,隨即指示同事將房內所有的電源插座一一打開檢查,終於在一樓廁所前牆壁電源插座內查獲甲基安非他命(含袋毛重1.1公克)1小包。
警方另在二樓發現陳O弘(毒品調驗人口)與友人劉O庭(毒品調驗人口)在場,當場在陳嫌使用的小桌子上查獲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小包(含袋毛重0.9公克)、愷他命K盤(含卡片1張)、塑膠吸管(藥鏟)1支、甲基安非他命殘渣袋1只,桌子下查獲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吸食器(俗稱:水車)1組,陳嫌當場坦承所有,依法帶案偵辦。
返所後,陳嫌又向警方改口否認警方在2樓查獲之違禁物品係其所有,辯稱其前往伍嫌家係受友人劉O庭所託代送飲食,因看到桌上有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含袋毛重0.9公克)及毒品吸食工具(俗稱:水車)一組,一時毒癮發作,故擅自吸食放置在桌面上的毒品:警另詢伍嫌,伍嫌亦坦承放置2樓桌面上的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係其吸食後未收拾擺放桌上,且其所吸食之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亦未向他人購買,係於整理房子時於2樓尋獲。綜觀上述陳、伍二嫌警詢筆錄,伍嫌說法避重就輕,不願供出毒品來源。陳嫌與伍嫌基於共同吸食毒品犯意,於住處二樓另放有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含袋毛重0.9公克)及毒品吸食工具(俗稱:水車)一組,桌上更遺有毒品殘渣袋,且在場證人劉O庭(另涉毒品案,函請偵辦)於警詢筆錄中亦證稱陳嫌於警方查獲當時親口坦承上述查扣物品均係其所有,故以理推斷,陳、伍二嫌說法顯係互為脫罪卸責之語,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依法移請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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