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服員爭什麼?工時算給你看…

華航空服員為主要成員的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發動自今天零時起大罷工。記者楊萬雲/攝影


2016.06.24 12:25 pm【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原文網址》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昨日(23)傍晚發出合法罷工聲明,表示中華航空公司空服員從今日零時開始罷工,而華航方面則宣佈今天從上午6點到晚上10點的飛機全部取消。對此,雖有旅客表示支持,但也不乏抱怨聲浪。其實,華航空服員所抗爭的「工時遭壓縮」,對空服員而言不僅工時遭短報80分鐘,更會對這些處理飛安的第一線人員造成嚴重過勞的問題。那麼,究竟「工時遭壓縮」是怎麼一回事?



變更報到地點讓工時縮減看似合理 但工作量不變

舊工時:140分鐘+飛航時間+60分鐘

空服員的實際工作時間,不僅是在飛機的「起飛」與「降落」之間。工時的計算有「報到」、「起飛」、「落地」、「報離」四個單,從報到當報離是總工作時間。

過去,空服員依規定要在飛機起飛前140分鐘「報到」,在班機起飛前進行相關前製作業如檢查裝備等等,而在班機降落之後的60分鐘,空服員在向旅客一一道別後並等待旅客全數下機後,則要開始進行座艙整理,並在工作完成之後「報離」。

新工時:90分鐘+飛航時間+30分鐘

然而,今年五月,華航以簡訊逕自宣布要將「報到」地點從台北改到桃園,還說因為「報到地點離機場更近」,因此要將報到時間改為「起飛前90分鐘」、報離時間改為「降落後30分鐘」。如此去頭去尾,讓空服員帳面上的工時看似少了80分鐘,但實際的交通時間以及在飛行前後的各種工作卻是完全相同。換句話說,這影響到的會是他們在每個任務之間的「休息時間」。

帳面上工時縮減--空服員休息時間變少、省下公司住宿費
依照勞基法規定,勞工的正常工時每日不能超過12小時,依照原先的「舊工時」計算,短程的航班例如台北飛新加坡,總工時會超過12小時,因此,公司必須在當地租用旅館,讓空服員休息12小時之後再搭隔日班機返回,並讓當日要飛回台北的原班機由先前飛抵新加坡待命的機組員服務。不過,若以「新工時」計算,則台北飛新加坡的班機則是11個小時50分鐘,因為未超過12小時,則原機組員就必須要「飛來回」。

雜誌總編輯鐘聖雄就臉書上就詳細說明,這樣的工時確實會影響到非常多的短程航班,並讓資方省下不少旅館費用。由於在「新工時」的計算下,許多短程航班皆未超過12小時,則公司可以要求機組員在「報離」12小時候後再次「報到」,但這間隔的12小時,若再扣掉空服員往返住家的交通時間,則他們實際上可以休息的時間剩不到幾個小時。

《勞基法》84-1條責任制對工時的影響是什麼?

今年五月,華航不僅宣佈要更改空服員的報到地點,更要求所有空服員都要簽署《勞基法》84-1條責任制的約定書。員工不願意簽署,資方竟祭出「強制仲裁」。

由於有許多的航班本身一定會超過12小時,因此《勞基法》84-1條責任制,將長程航班空服員在機上的休息時間也納入計算。等於將空服員原來受到勞基法保障的每日正常工時、每月工時、年假天數、國定假日出勤、女性夜間工作以及基本的每七日休息一日等等權益全部屏除。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表示,從凌晨零時零分起開始罷工,不得提供勞務,一切依照勞資爭議處理法辦理。 記者陳柏亨/攝影

不僅如此,華航資方版的84-1約定書更將原來的工時上限從每月174小時提高到220小時,硬生生多出46小時。針對此事,工會的罷工宣言就點明:「84之一,使空服員不受勞基法中的工時保障,連在飛機上的休息時間,華航公司都想要從工作時間裡扣除,許多人以為我們光鮮亮麗,但是一個月保障不到8天休假,清晨兩點到五點的紅眼班機,都折磨著我們的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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